| 索引号:minzhengju/1787309006434 |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 发文日期: 2026-08-21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文号: |
怀安县民政局简介及机构职能
一、怀安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决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落实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
(二)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
(四)负责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协调推动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
(五)负责组织研究全县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方案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含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以及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承担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六)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看落流浪气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全县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经营性、公益性公墓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处理涉外殡葬事务。
(七)负责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怀安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
三、怀安县民政局办公地址:怀安县柴沟堡镇民主街何家庙巷1号
四、怀安县民政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作息时间:8:30--12:00,13:30-17:00;
夏季作息时间:8:30--12:00,14:00-17:30。
五、怀安县民政局办公电话:0313-7832225
六、负责人: 马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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