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mj/1784603226632 |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 发文日期: 2026-06-22 |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关于张家口X养殖专业合作社未建立养殖档案和未按规定报告动物防疫制度案的公示
现将张家口X养殖专业合作社未建立养殖档案和未按规定报告动物防疫制度案(怀农(动监)罚[2026]3号)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或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怀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怀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件:张家口X养殖专业合作社未建立养殖档案和未按规定报告动物防疫制度案.pdf


冀公网安备:130728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