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fj/1758159062447 | 体裁分类:重大行政决策与公众参与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 发文日期: 2026-07-30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文号: |
怀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怀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决 定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张家口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府组织对2025年7月31日之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保留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目录见附件1),决定失效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目录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已决定失效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怀安县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怀安县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怀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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