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   中国政府网  |  
索引号:jtj/1757900691568-ref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文日期: 2025-09-15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文号:

张家口市怀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3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张家口市怀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3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意见,我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主动认领问题,并制定《怀安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怀安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等,县委、县政府把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强势推进,省委省政府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序号33问题)已完成整改,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国省干线公路清扫保洁车辆不满足需要,公路积尘扬尘问题,城乡道路保洁能力不足。目前,全市城区道路共配备清扫保洁湿扫车73台、洒水车106台。对照相关标准,张家口湿扫车、洒水车缺口比例较大,特别是桥东、桥西、经开区缺口比例超过50%,无法满足城区道路湿扫保洁作业标准;全市普通干线公路共配备湿式清扫车20台、干式清扫车31台、洒水车30台、雾炮抑尘车4台,平均每县区仅配备湿式清扫车1台、干式清扫车和洒水车各1.5台,保洁装备配备比例全省最低,无法满足道路保洁需要,致使各县区公路积尘扬尘问题未得到有效管控。    

        二、整改任务分工及措施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

本次督导反馈bsp;       整改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整改目标:车辆满足公路清扫保洁需求配备,干线公路无积尘扬尘。

        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公路积尘扬尘问题解决。县交通运输局合理配置清扫车辆,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同时,高效运用清扫车辆,科学合理安排清扫作业,有效控制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积尘和扬尘问题。

        三、整改完成情况

        我县合理配置清扫、洒水车辆,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科学用好清扫车辆,合理安排清扫作业,有效控制积尘扬尘,目前,33号问题已整改完成。针对本次督导反馈意见,我县制定了严格的扬尘管理制度,通过强化督导检查、完善长效机制等措施,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得到系统性治理。设备配置全面达标,重点路段扬尘量显著下降,干线公路路域及路边商户管理规范有序,干线公路保质保洁能力实现质的提升,整改成果已通过验收并持续巩固。          

        四、验收结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3问题)现已整改完成,按照全县整改落实方案要求,责任单位积极推动整改工作,通过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组织推动、督查督办、考核问责等手段,采取有力有效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制度完善健全,目标任务清楚、责任明晰、措施有力的良好格局,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压力传导充分,真正做到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整改程序符合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要求,已完成整改。


版权所有:怀安县人民政府   制作维护:怀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怀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3-7832677

网站标识码:1307280007   冀ICP备08106521号-1   冀公网安备:13072802000021

网站地图   您是本站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