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zfb/1675150583140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 发文日期: 2022-11-30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文号:怀承办字(2022)第1号 |
对怀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韩飞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颁布实施了《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工作及民政、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环保等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重点是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进而实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全覆盖,实现物业服务内容规范,收费标准规范,公示内容规范。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政府主管领导亲自抓,深入社区、物业公司进行调研、督导,靠前指挥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有力促进了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对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转发了《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指导意见>的通知》,印发了《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提高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工作方案》,集中学习了《张家口物业管理条例》并对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分工和安排部署。
三是强化工作职责。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将物委会、业委会统筹管理纳入社区治理,做好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指导社区组建物委会,发挥协调监督作用,深化社区协商共治;指导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居委会实行自治管理。由住建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条例》规定的,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处罚)。由公安机关负责将派出所警力下沉到社区,大力开展社区警务工作,协助做好社区治理。由司法部门主动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负责引导群众用法律手段解决社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建立了三级管理机制,还按照社区划分,细化了网格化管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随意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乱收费现象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方式,建立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理念,增强居民的自律意识和有偿服务意识,积极营造全县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我县共有住宅小区90个(柴沟堡镇84个、左卫镇6个),住宅总面积322.65万平方米。物业服务企业21家(其中柴沟堡镇15家、左卫6家),物业服务项目36个,业主自治小区26个,无物业小区28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小区均在小区醒目位置对物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能力,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现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同时,加大居民对物业小区管理的参与度,引导每个物业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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