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人社局: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周案例宣传第六期——致广大参保群众的一封信
广大参保居民朋友们,您好!
养老保险基金是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防范死亡冒领养老金违法行为,结合“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现将相关政策向大家宣传告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请家属及时向村、社区或者乡镇申报死亡信息,由乡镇统一办理参保暂停,待遇停发、个人账户结算及丧葬抚恤金相关手续。企业职工包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死亡后,请家属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死亡信息,并进行个人账户结算及丧葬抚恤金相关手续办理。机关事业参保人员死亡后,请家属及时向所在单位申报死亡信息,由单位统一办理参保暂停、待遇停发、个人账户结算等相关手续。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服刑的,请家属及时向村、社区或者乡镇上报服刑信息,由乡镇统一办理参保暂停、待遇停发相关手续。企业职工包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服刑后,请家属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上报服刑信息。机关事业参保人员服刑及受处分后,请家属及时向所在单位上报服刑处分信息,由单位统一办理对应相关手续。
参保人员死亡隐瞒不报、服刑及处分后隐瞒不报,持续违规领取养老金属于违法行为,冒领的养老金必须全额退还,违规人员还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及数额较大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提醒大家,切勿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证明等方式骗取养老保险待遇。我们已经开通监督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欺诈骗保行为,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热线0313--7837338。
让我们共同遵守社保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冒领骗保行为,营造诚实守信、不碰底线的良好社会氛围。携手守护好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冀公网安备:130728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