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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卫健局2025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5-10-23  来源:卫生健康局 字体:  打印

怀安县卫健局

2025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今年,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卫生部门的总体要求,切实提高监督执法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结合我县卫生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全县被监管单位基本情况

按照职能划分,卫健局执法对象涉及医疗机构264家,公共场所117家,学校42所,生活饮用水9家,执业用人单位92家。(详细请见附件)

二、主要执法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艾滋病防治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5.《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6.《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7.《河北省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

8.《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9.《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1.《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1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1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14.《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1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6.《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9.《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2.《消毒管理办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4.《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

25.《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28.《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试行)》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32.《护士条例》

3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34.《血站管理办法》

35.《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36.《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三、监督检查范围

全县各被监管单位(后附名录)

四、执法检查方式

(一)日常监督

1、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开展游泳场所水质、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理发及美容场所顾客用品用具的抽检工作,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确保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率达100%,加大对美容美发、歌厅、旅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及其他违法行为;2、加强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居民区二次供水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卫生管理、防护、水质等情况,确保居民用水安全;3、继续开展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重点检查现制现售饮用水,确保涉水产品卫生安全;4、继续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重点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教室采光、空气质量等情况。

2、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

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临床用血安全、传染病疫情管理、医疗废物处理、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机构使用非卫技人员、外包科室、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同时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广告发布进行常态化监督监测,严厉查处各种利用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欺骗患者的行为;整顿和规范全县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及结扎手术的母婴保健医疗行为,查处违法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查处大案要案。

3、职业卫生的卫生监督

结合我县实际以矿山开采、石材加工、家具制造等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年度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制定情况、职业健康检查开展情况、体检项目与所从事工种的相关性、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等。

(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依托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及河北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每年5月份省卫健委按比例抽取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自行制定县级双随机任务,我局共涉及6大块,分别是: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病防治。按照抽取任务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通过执法终端同步上报省级平台,并及时通过媒体工具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专项监督执法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保持高压姿态,重点对人员密集区,流动性强的“游医”、假医进行查处;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零售药店;以保健养生为幌子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不给非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2、年度交办、开展的其他专项行动。

五、执法要求及要素

(一)、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按照“谁检查、谁公开”原则,充分运用音像记录、电子数据采集等方式,对执法启动、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不断提高规范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事后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有效渠道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开展审慎柔性执法。依据《卫生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责清单》,共涉及11项轻微不罚,8项首违不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尽量以不予行政处罚。不断释放“执法温度”的明确信号。

六、季度执法安排

1-3月,对单位职工进行培训,确保执法过程中有理可循,有法可依,对博辉单采血浆站完成第一季度的监督检查。

4-6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范围为怀安城镇、王虎屯乡、第三堡乡、西湾堡乡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以及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博辉单采血浆站完成第二季度的监督检查。

7-9月,依托双随机任务,努力完成双随机任务。日常监督重点范围为左卫镇、第六屯乡、太平庄乡、头百户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以及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博辉单采血浆站完成第三季度的监督检查。

10-12月,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范围为西沙城乡、柴沟堡镇、渡口堡乡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以及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博辉单采血浆站完成第四季度的监督检查。

附件1、2025年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2、被监管单位名录库

 

 

 

怀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0日

2025年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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