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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公租房申请服务升级

发布日期: 2025-05-26  来源:住建局 字体:  打印


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公租房申请

服务升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落实落地,县住建局印制了《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事指南》500份,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优化申请公租房服务,规范审核事项,精简申请材料,压减办事时长,加强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实现仅凭身份证即可申请公租房,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推行一窗受理,优化申请方式

线下申请:申请人向县设立的公租房申请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县住房保障等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住房、婚姻信息进行联审,审核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者不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部门退回其申请并通知申请人,对经审核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获得保障资格。

线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冀时办”APP申请公租房。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手机下载“冀时办”APP,登陆并实名认证。

2)搜索框搜索“张家口公租房”,进入公租房系统,点击“资格申请”认真阅读并同意“申请须知”和“申请承诺书”后可进行申请。

3)进入资料填写页面,按照提示如实填写申请家庭信息,等待审核。点击主页“进度查询”,可查看申请进度详情。

4)对经审核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获得保障资格。

规范审核事项。按照市住建局《关于规范统一公租房申请业务办理标准的通知》要求,取消清单外审核事项。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积极推进仅凭身份证即可申请公租房,实现“一证办理”。

优化工作流程。认真梳理我县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的事项标准、业务流程、材料清单、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申请审核程序,精简不必要的受理审核环节,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间,将审核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

强化风险防控。在开展资格审核时,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必须取得申请人同意查询其相关信息的授权,并按规定做好信息安全使用工作。拒绝授权的,可不予受理其公租房申请。县数政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要加强数据维护,确保数据及时更新、安全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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