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知识产权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繁简分流制度
怀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立知识产权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繁简分流
制度
为大幅提高知识产权案件执法效能,我局根据省局文件精神,制定了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对于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案情相对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能够认错认罚,同时符合特定情节的,可以列为简单案件,适用快速办理。对于复杂案件,应当严格执法程序,强化证据获取,严谨法制审核,合法合理裁量,实现繁案精办。
在实施环节,案件繁简分流可以在立案、调查、审核、执行等环节实施,分流简单案件应当经办案机构负责人批准。快速办理的简单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发现不适合快速办理的,应予以终止,及时转至常规办理程序。转至常规办理程序后,不得再次转到快速办理程序。快速办理阶段依法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简单案件办理程序是,办案机构接收到违法行为线索,应当及时予以核查, 符合简单案件条件适用快速办理的,应当自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线索或收到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快速办理的简单案件,在依法保障当事人权利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即时通讯账号等简便方式询问当事人,要通过录音录像等辅助印证,完善证据要件,确保两名执法人员在场并记录在案。快速办理的简单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可按照要素齐全的要求,事先制作并使用格式化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等模板,提高文书制作效率。快速办理的简单案件,在处罚告知阶段,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书面表示放弃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对拟处罚意见无异议,认错认罚的,行政机关可以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快速办理的简单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可以在证据采信、依据选择、处罚裁量等方面简化说理。明确了案件办理周期。快速办理的简单案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 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推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电子送达,压缩办案时间。 经受送达人同意并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后,执法人员应当优先选 择通过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电子方式送达执法文书。
推行行政处罚罚没款网上缴纳方式。对符合条件的, 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附带《缴款码告知单》等,鼓励当事人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便利当事人执行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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