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被征收户选房公告(第二轮)
怀安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棚改回迁安置房第二轮选房
相关事项的公告
一、选房顺序:2016年、2017年被征收户均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顺序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按照各年度预留房源依次选取回迁安置房。
二、时间安排:
(1)2018年3月20日—4月8日,凭本人身份证、征收补偿协议到安置办进行资格审查、登记;
(2)2018年4月9日,安置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被征收户,按征收补偿协议顺序确定选房顺序号;
(3)2018年4月10日起,按选房顺序号依次选取房源,未按时到场选取房源的,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三、选定房源后,被征收户需凭《回迁安置房面积及房款测算表》在三日内到张家口银行缴纳全部房款并将缴款凭证交回安置办,签订《选房确认书》视为选房有效,逾期所选房源自动作废。
四、安置办地址:住建局(原司令部院内)107房间,电话:
7823262。
二0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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