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被征收户选房公告(第一轮)
怀安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棚改回迁安置房选房相关事项的公告
一、选房顺序:2018年被征收户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顺序号确定选房顺序号依次选取回迁安置房。
二、时间安排:
(1)2018年9月11日—9月20日,凭本人身份证、征收补偿协议到安置办进行资格审查、登记;
(2)2018年9月21日,安置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被征收户,按征收补偿协议顺序确定选房顺序号;
(3)2018年9月25日起,按选房顺序号依次选取房源,未按时到场选取房源的,不得中途插号办理,需待本轮选房结束后再重新排号,启动第二轮选房程序,若第二轮仍未按期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4)未在规定期限内(2018年9月11日—9月20日)办理资格审查及登记手续的被征收户,暂不列入本次按征收补偿协议顺序选房范围,待本轮选房结束后,启动第二轮资格审查及登记程序,仍未按期登记的,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三、选定房源后,被征收户需凭《回迁安置房面积及房款测算表》在三日内到张家口银行缴纳全部房款并将缴款凭证交回安置办,签订《选房确认书》视为选房有效,逾期所选房源自动作废,滚入后续选房房源。
四、安置办地址:住建局(原司令部院内)107房间,电话:
7823262。
二0一八年九月十日